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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约谈制度作用 强化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

发布日期:2013-6-5  浏览次数:2686


为进一步加强连锁企业规范化管理,结合我市药品零售连锁化工作的推进,市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充分发挥约谈警示作用,增强药品经营企业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,促进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。

  根据年度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安排,3月5日至21日,我局对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15个门店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情况实施了抽查。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: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,岗位职责更加明确。抽查门店部分经营商品均为连锁公司部门统一采购、配送,票、帐、物相符等,门店软硬件建设和管理较以前得到了有着不同程度的加强。但也存在个别门店药师不在岗,实际在岗人员与公示栏不一致;药品、非药品分区不明显或设置不合理,少数药品与非药品混放;中药饮片无装斗复核记录,处方药开架销售等现象。

  针对以上问题,市局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实施约谈。约谈要求企业进一步地强化诚信自律意识,严格按照企业开办许可条件,确保营业期间满足药学技术服务需要。总部质管部门要加强员工药事法律法规培训,要充分行使质量管理否决权,有效指导药品的验收、储存、摆放和销售等工作。要通过真抓实干,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,迎接新版GSP的实施。今后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不定期、不打招呼的检查,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法情况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。与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均表示,立即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,逐条落实整改,以实际行动响应我市药品零售连锁化推进工作。